华翔(洪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华翔(洪洞)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华翔(洪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华翔(洪洞)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SXZK/DYP2024003
网上公开信息内容
山西照康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
华翔(洪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华翔(洪洞)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网上公开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名称:华翔(洪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华翔(洪洞)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
地理位置: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秦壁工业园秦壁村。
联系人: 曹腾飞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华翔(洪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华翔(洪洞)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
简介:华翔(洪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9年,注册资本为43600万元,现有员工5000余人。集团总部位于山西临汾,在华中、华南均设有生产基地,在海外设立多个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公司客户涵盖美的、格力、日立、爱默生、松下、大金、台湾瑞智、大陆、ZF、TRW、中山日信、法雷奥、丰田、林德等世界500强企业。二十年的快速发展铸就了华翔的三个行业第一:压缩机核心零部件市场占有率全球第一、工程机械零部件单厂规模全国第一、机加工能力全国第一。公司在白色家电零部件领域处于行业龙头地位,是中国装备制造业协会认定的“中国家电零部件生产基地”,全球市场占有率超过25%,实现了白色家电压缩机零部件全品牌、全系列覆盖。
华翔(洪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注册资本138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24MA095KT46,拟建于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秦壁工业园秦壁村。拟建项目生产工艺采用重直分型造型生产工艺生产空调、冰箱压缩机零部件,利用前区生产的零部件精加工后组装为压缩机泵浦。
拟建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12.8万吨精密铸件,机加工2亿件,泵浦1800万套项目泵浦装配的配套生产线及设备。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打造全国最大的智能家居产业基地目标,建立中国最大的压缩机零部件基地。项目主要专注于压缩机领域技术、品质和成本的突破,完成中国白色家电压缩机核心零部件由进口到国产化的转变过程。
2021年11月,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华翔(洪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华翔(洪洞)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1年12月,山西致雨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华翔(洪洞)智能科技产业园110kV变电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电部分)》;2023年7月26日,在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华翔(洪洞)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307-141062-89-01-943251,项目总投资66813万元(其中自有资金20043.9万元,申请政府投资0万元,银行贷款 46769.1万元,其他0万元)。该项目现已具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华翔(洪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委托山西照康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按照我国现行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的要求对华翔(洪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华翔(洪洞)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本项目组成人员情况一览表
|
姓 名 |
专 业 |
技术职务 |
资质证书号 |
|
项目负责人 |
付 云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工程师 |
2019ZJ-0284 |
|
报 告 书编 写 人 |
行业技术人员 |
付 云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工程师 |
2019ZJ-0284 |
公共卫生人员 |
王智海 |
劳动卫生 |
副主任医师 |
2019ZJ-0642 |
|
卫生工程人员 |
张荷敏 |
安全工程 |
工程师 |
2019ZJ-0643 |
|
检测 负责人 |
梁晓东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助理工程师 |
2022ZJ-0445 |
|
检验 负责人 |
段俊鹏 |
轻化工程 |
工程师 |
2019ZJ-0286 |
|
报告书审核人 |
秦 聪 |
矿物加工 工程 |
工程师 |
2022ZJ-0389 |
|
报告书签发人 |
李 健 |
采矿工程 |
工程师 |
2019ZJ-0283 |
企业调查时间:2024年10月13日
类比企业检测时间:2024年10月21-23日
陪同人:曹腾飞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表
序号 |
危害因素名称 |
检测点数 |
合格点数 |
超标点数 |
检测工种 |
合格工种 |
超标工种 |
1 |
游离二氧化硅 |
9 |
9 |
0 |
- |
- |
- |
2 |
总粉尘 |
33 |
33 |
0 |
33 |
33 |
0 |
3 |
呼吸性粉尘 |
9 |
9 |
0 |
9 |
9 |
0 |
4 |
噪声 |
73 |
70 |
3 |
58 |
55 |
3 |
5 |
振动 |
5 |
5 |
0 |
5 |
5 |
0 |
6 |
工频电磁场 |
2 |
2 |
0 |
1 |
1 |
0 |
7 |
紫外线 |
3 |
3 |
0 |
3 |
3 |
0 |
8 |
一氧化碳 |
9 |
9 |
0 |
9 |
9 |
0 |
9 |
氮氧化物 |
9 |
9 |
0 |
9 |
9 |
0 |
10 |
二氧化硫 |
2 |
2 |
0 |
2 |
2 |
0 |
11 |
锰及其化合物 |
4 |
4 |
0 |
4 |
4 |
0 |
12 |
臭氧 |
3 |
3 |
0 |
- |
- |
- |
13 |
苯 |
1 |
1 |
0 |
1 |
1 |
0 |
14 |
甲苯 |
1 |
1 |
0 |
1 |
1 |
0 |
15 |
二甲苯 |
1 |
1 |
0 |
1 |
1 |
0 |
16 |
甲醇 |
2 |
2 |
0 |
2 |
2 |
0 |
17 |
硫化氢 |
2 |
2 |
0 |
- |
- |
- |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中第三类(制造业)第二十二项(通用设备制造业)第4条(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详见下表。
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工种 |
关键控制点 |
关键点控制措施 |
金属烟尘、矽尘 |
电炉调料工、浇铸工、分拣工、抛丸工 |
熔化区、造型浇铸区、清理区 |
①防尘:密闭化、机械化,防护设施的有效性检修、维护 ②个体防护:防尘口罩 ③职业健康监护 |
噪声 |
打磨工、分拣工 |
清理区 |
①防噪声:隔声罩、基础减振、消声装置,减少劳动者的接触时间 ②个体防护:防噪声耳塞 ③职业健康监护 |
一氧化碳、高温 |
电炉调料工、浇铸工 |
熔化区、造型浇铸区 |
①防毒:密闭化、机械化、通风排毒、监测报警 ②应急救援措施: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 ③个体防护:耐高温手套、隔热面罩、隔热鞋 ④防护设施的有效性检修、维护 ⑤职业健康监护 |
华翔(洪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华翔(洪洞)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应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并结合本预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补充措施后,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和接触水平,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生产运行过程中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建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补充措施及建议
1.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工艺过程采用自动化操作,根据《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等要求,建议建设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中,落砂滚筒筛在筛箱的侧板、入料给料口、排料口和接料底盘内加贴橡胶板;采用柔性辐板齿轮来代替钢齿轮,在齿轮矿振动筛的辐板上利用橡胶弹性体传递扭矩,吸收齿轮啮入、啮出所造成的振动;减振基础的重量应大于自身设备重量的2倍。
2.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工艺过程采用自动化操作,根据《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等要求,建议建设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中,机修车间室内操作时应增设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化验室应设置局部机械排风装置,风流组织是上进下排。
(2)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补充建议
本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提及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护听器的选择指南》等要求,建议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中针对不同评价单元工作场所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及接触水平,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因拟建项目各生产车间落砂滚筒筛、振动筛、打磨机、鳞板机等设备本身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强度较高,其次与周围其他机械设备同时作业噪声叠加,虽然打磨机、鳞板机设有减振基础、隔声、吸声等措施,但噪声依旧超标,优先采取工程措施治理,缩短作业岗位的噪声接触时间和加强个人防护。
(3)应急救援设施补充措施及建议
建设项目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建议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中制定并完善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救援预案。
烧成区主控室应设置急救柜,并配备2台空气呼吸器,设一氧化碳防毒面具,氨防毒面具,设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器和氨报警器。柜内设急救箱1个,箱内设碘伏1瓶、绷带5卷、胶布3合、敷料2包、创可贴20个、棉签1包、0.9%盐水2瓶、烧伤软膏3支、输液袋2个、氧气袋1个、藿香正气水2盒。急救箱应设置明显标识,并定期维护与检查,确保应急使用需要。烧成区应设一氧化碳报警仪,警报值:24ppm;高报值:30ppm,在氨罐区设氨报警仪,警报值:15mg/m3;高报值:30mg/m3,在氨罐四周设围堰(围堰的容积应大于储罐的最大容积),设风向标,并在氨罐区设喷淋洗眼器(服务半径不超过15m)。
(4)职业健康监护补充措施及建议
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提及职业健康监护措施。根据《山西省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的要求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设单位应当选择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劳动者须在参检名单及个人体检表中签字。
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规定的检查项目,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3.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建设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4.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
5.职业健康监护过程中新发生职业病(职业中毒)或者两例以上疑似职业病(职业中毒)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建设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一人一档),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5)应急救援补充措施及建议
拟建项目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建议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中制定并完善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救援预案。各个生产车间主控室拟设事故柜,拟设置2台空气呼吸器、2套一氧化碳滤毒罐及防毒面具,配有急救箱,急救箱内配备有藿香正气水、京万红软膏等药品。
(6)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及建议
拟建项目职业卫生管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提及。根据《山西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建议:
1.建设单位应对本项目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
2.应在本项目人员相对聚集的地方,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应在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等处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告知卡,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4.建设单位应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并制定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制度》等。
5.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本项目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等。
6.建设单位应在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7)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补充措施及建议
每年制订的职业病防治经费计划,应包括人员配备、检测仪器、设备配备、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治理、本项目的职业病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经费;职业病防护设施配置与维护、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与维护经费;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经费;职业病病人诊断、治疗、赔偿与康复、工伤保险等经费;各项职业卫生经费的预算应详细列出,为职业病的防治提供资金保障。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基本评价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内容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较为全面;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基本准确;
4、对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急性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措施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5、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6、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基本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议基本合理、可行;
7、评价结论正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
1、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来源分析及预测接触水平分析;
2、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影响分析;
3、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分析与评价;
4、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四、评审结论
《预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及建设项目具体情况修改后建设单位存档,待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时备查,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