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新兴冶炼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襄汾县新兴冶炼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告编号:SXZK/CXP2024008
网上公开信息内容
山西照康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
襄汾县新兴冶炼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网上公开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名称:襄汾县新兴冶炼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大邓乡范村。
联系人:张云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襄汾县新兴冶炼有限公司
简介:襄汾县新兴冶炼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大邓乡范村。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13日,注册资本壹亿叁仟万元整,主要经营生铁冶炼。该公司主要生产装置有380m3铸造生铁高炉一座、90m2烧结机一座、3MW高炉煤气发电机组一套。行业分类: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的炼铁行业,行业代码:C-311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1023741088089B。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委托山西照康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本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本项目组成人员情况一览表
|
姓 名 |
专 业 |
技术职务 |
资质证书号 |
|
项目负责人 |
靳丽艳 |
硅酸盐工程 |
工程师 |
2022ZJ-0390 |
|
报 告 编 写 人
|
行业技术人员 |
靳丽艳 |
硅酸盐工程 |
工程师 |
2022ZJ-0390 |
公共卫生人员 |
王智海 |
劳动卫生 |
副主任医师 |
2019ZJ-0642 |
|
卫生工程人员 |
张荷敏 |
安全工程 |
工程师 |
2019ZJ-0643 |
|
检测 负责人 |
梁晓东 |
无机非金属 材料工程 |
助理工程师 |
2022ZJ-0445 |
|
检验 负责人 |
段俊鹏 |
轻化工程 |
工程师 |
2019ZJ-0286 |
|
报告审核人 |
付 云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工程师 |
2019ZJ-0284 |
|
报告签发人 |
李 健 |
采矿工程 |
工程师 |
2019ZJ-0283 |
企业调查时间:2024年11月8日
企业检测时间:2024年11月16日-21日
陪同人:张云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表
序号 |
危害因素名称 |
检测 点数 |
合格 点数 |
超标 点数 |
检测 工种 |
合格 工种 |
超标 工种 |
1 |
总粉尘 |
51 |
51 |
0 |
41 |
41 |
0 |
2 |
呼吸性粉尘 |
5 |
5 |
0 |
5 |
5 |
0 |
3 |
一氧化碳 |
11 |
11 |
0 |
11 |
11 |
0 |
4 |
氮氧化物 (以NO2计) |
11 |
11 |
0 |
11 |
11 |
0 |
5 |
二氧化硫 |
10 |
10 |
0 |
10 |
10 |
0 |
6 |
锰及其化合物 |
1 |
1 |
0 |
1 |
1 |
0 |
7 |
氧化钙 |
2 |
2 |
0 |
2 |
2 |
0 |
8 |
臭氧 |
1 |
1 |
0 |
1 |
1 |
0 |
9 |
噪声 |
118 |
118 |
0 |
61 |
61 |
0 |
10 |
工频电磁场 |
2 |
2 |
0 |
2 |
2 |
0 |
11 |
紫外线 |
1 |
1 |
0 |
1 |
1 |
0 |
12 |
振动 |
1 |
1 |
0 |
1 |
1 |
0 |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规定,该公司属于第三类“制造业”第十九项“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第1条“炼铁”,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
襄汾县新兴冶炼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煤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噪声、紫外线、振动、工频电磁场、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臭氧、氧化钙、氯化氢、硫酸等。根据生产工艺特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影响程度,经分析确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详见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工种 |
关键控制点 |
关键点控制措施 |
其他粉尘 |
筛料工、配料工、破碎工、槽上布料工 |
烧结网筛操作区、配料巡检区、破碎机巡检区、高炉槽上布料工 |
①防尘:密闭化、机械化、除尘器,湿式作业 ②防护设施的有效性检修、维护 ③个体防护:防尘口罩 ④职业健康监护 |
噪声 |
看火工、水泵工、锅炉工、汽机工、电气工 |
烧结分厂烧结机旁;高炉水泵巡检区、风机巡检区、汽轮机巡检区、发电机巡检区 |
①防噪声:隔声罩、基础减振,设置隔声值班室,减少劳动者的接触时间 ②个体防护:防噪声耳塞 ③职业健康监护 |
一氧化碳 |
看火工、铁口工、大壕工、撇渣工、看水工 |
烧结分厂烧结机旁;高炉分厂炉前操作区、炉前看水操作区 |
①防尘、毒:密闭化、机械化、防护设施的有效性检修、维护; ②个体防护:防毒面罩 ③应急措施:固定式/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 ④职业健康监护 |
高温 |
看火工、铁口工、大壕工、撇渣工 |
烧结分厂烧结机旁、高炉分厂炉前操作区 |
①缩短工人在高温场所的作业时间,加强通风降温设施的检修与维护 ②休息室设置空调,为职工提供清凉饮料 ③个体防护:耐高温手套、隔热面罩、护目镜、隔热鞋 ④职业健康监护 |
襄汾县新兴冶炼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合理、有效;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该公司所采取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要求。在今后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职业病危害防护补充措施
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的补充措施
公司应加强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的管理,严格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委托具有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工作。确保工种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以达到控制职业危害的目的。
2.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补充措施
烧结工段、高炉工段、燃气锅炉房等设备运行噪声较高,应加强防振、减噪、除尘器及集尘罩等设施的检查与维护,同时应督促职工正确佩戴防尘、防噪声等个体防护用品,熟练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
1)烧结分厂原料处理工段、配料工段、高炉分厂原料工段、喷煤工段等粉尘治理难度较大,公司应在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经常检查布袋除尘器、集尘罩等除尘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2)烧结机巡检区、煤磨机巡检区、热风炉巡检区、汽轮机巡检区、发电机巡检区、空压机房巡检区等作业地点噪声强度接近国家接触限值,对强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消声、减振控制措施,加固减振防噪的基础,需经常检查消声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个体防护补充措施
公司在今后正常生产时应加强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监督有害因素岗位的工人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加强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佩戴的考核,购买具有“三证”的产品。
4.职业健康监护补充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根据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规范要求,完善体检项目,按时为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体检。
5.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公司在今后正常生产时应经常检查维护应急救援设施,保证应急救援设施能够正常使用,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并将演练的内容进行存档。
2)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补充建议
1.公司领导应高度重视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2.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管理状况直接关系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严重程度,公司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管理,按制度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3.为不同岗位劳动者配备不同NRR值的防噪声耳塞或耳罩。
4.公司应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把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5.公司在日常的职业病危害检测或者定期检测、现状评价过程中,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确保其符合职业卫生环境和条件的要求;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山西照康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